1.1项目编号:LGGCZB21-042
1.2项目名称: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焦化炼焦作业区装煤推焦烟尘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1.3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经济开发区。
1.4招标范围:加装装煤除尘和推焦集尘罩改造,使烟气有效收集,详见招标文件。
2.1 资质要求:必须满足省、市、县各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
2.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1.2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要求具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有与本项目工艺相同、规模相近的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或满足国家或安徽省要求的其它相应资质。
2.1.3施工资质:施工单位要求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满足国家或安徽省要求的其它相应资质。
2.1.4财务要求:近3年(2018-2020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2.1.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1.6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2.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2.1.8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其中: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主持相关项目工作经验,(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或满足国家或安徽省要求的其它相应资质。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冶金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不低于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满足国家或安徽省要求的其它相应资质。
2.1.9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在近5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小于130万t/a焦炭焦化企业的除尘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 至17:30;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lagtxm@163.com,并电话联系:叶乃俊 15705541213;
3.2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
招 标 人: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乃俊 15705541213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